欢迎来到学习窗!

咨询热线 4008888780

位置:广州学习窗 > 广州财会金融 > 广州会计职称 > 广州中级职称

2020年杭广州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法律行为与代理——代

授课机构:北京优路教育广州分校区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29号龙泽商业大厦6楼603室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咨询热线:4008888780

课程详情 学校简介 学校地址 网上报名

关键词: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 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汇总

优路教育是一家专注于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

公司现有4000余名员工,600余名专业师资,已在全国众多城市开设了200余家直营分校。

主营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医药类——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初/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

自2005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革新,依靠科技进步先后推出“网络+面授+智能题库”的融合式教学和“讲师授课+助教答疑”的双师课堂,全面采用3D模拟仿真技术开展教学,汇聚内外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每位学员提供包括政策咨询、教学辅导、学习规划、备考答疑、就业指导等在内的个性化 “一站式”服务,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和职业循环发展服务体系。

2020年杭广州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法律行为与代理——代理


中级会计师2020年考试时间为9月5日至7日,为了帮助大家高效率备考,优路教育总结了中会《经济法》考点:法律行为与代理——代理,供参考学习:

一、代理的特征

1.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2.特征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注意1】行纪、寄售等受托处分财产的行为不属于代理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注意2】传递信息、居间行为不属于代理

(3)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注意3】无效代理、冒名欺诈不属于代理

【注意4】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例题·单选】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行为中,可以由他人代理完成的是(   )。

A.订立遗嘱B.登记结婚

C.租赁房屋D.收养子女

【答案】C

二、代理权的滥用

1.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代理权的滥用的具体情形

(1)自己代理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2)双方代理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3)恶意串通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举例】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收受贿赂。

【例题·多选】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

A.代理人甲以被代理人乙的名义将乙的一台设备卖给自己

B.代理人甲以被代理人乙的名义卖出一台设备,该设备由甲以丙的名义买入

C.代理人甲与买受人丁串通,将被代理人乙的一台设备低价卖给丁

D.代理人甲在被代理人乙收回代理权后,仍以乙的名义将乙的设备卖给戊

【答案】ABC

三、无权代理

(一)表见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

【举例】赵某被某单位开除,某单位及时要求赵某停止一切以本单位名义进行的活动。但是,某单位并未采取法律所允许的形式进行公告,并未向社会表明赵某已经无权代理某单位。这个时候,如果赵某仍以该单位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他人即相对人根据赵某所持有的该单位介绍信和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文本,完全相信赵某有代理权而与之订立合同。

【提示】有理由相信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

(1)相对人对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事实上不知情,属于善意相对人。

(2)存在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表象,例如:

①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等)交给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②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北京优路教育广州分校区简介

广州优路教育分校区介绍

广州优路教育分校区,是北京优路教育的一个直属分校。

广州分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29号龙泽商业大厦6楼603室

优路教育简介

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兼具口碑与实力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医药卫生财税金融教资招教经济管理康养技能法律考试公务员考试四六级考研等领域的职业考试培训服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设立了覆盖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的238家分支机构,拥有32大教研基地和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络,组建了自有的教学和教务团队,形成了丰富的课程产品矩阵和标准化的教学管理体系,现已成为集OMO教学、学习平台及应用研发、图书出版发行于一体的大型知识服务实体和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

主要培训项目:

建筑类:

Ø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Ø 咨询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招标师、注册结构工程师

Ø 注册岩土工程师、造价员、建筑企业大学内训

Ø 资料员、施工员、试验员、城市规划师、监理员

Ø 安全员、质检员、合同员、材料员

资格类:

Ø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二级注册消防

Ø 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全国统考教师资格证

Ø 物业管理师、北京教师资格证职称英语(优路)

财经类 

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证券从业资格、中级经济师

学历类:

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Ø 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Ø 职称评定中专、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哈尔滨工程大学

Ø 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山西财经大学

所包含的分校区有:

您在?请选择合作分校!

东北: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

华北: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秦皇岛张家口沧州廊坊大同阳泉呼和浩特太原

华东:济南烟台青岛济宁潍坊临沂徐州连云港南京扬州南通无锡苏州上海

杭州宁波合肥安庆福州厦门菏泽日照温州常州六安南昌

华中:郑州洛阳安阳新乡信阳平顶山商丘焦作南阳周口许昌武汉宜昌长沙

开封驻马店衡阳荆州襄阳

华南:广州南宁

西南:成都绵阳重庆宜宾昆明南充

西北:西安榆林 乌鲁木齐


预约、咨询、试听请拨:400-8888-780

  • 学校名称:北京优路教育广州分校区

    固定电话:4008888780

    授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29号龙泽商业大厦6楼603室 预约参观